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 (略) 殡仪馆改扩建及城乡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工业大道)。
项目名称 | (略) 殡仪馆改扩建及城乡公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大同陵园(E115°46′16.092″,N29°12′0.045″) |
建设单位 | (略) 民政局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 (略) 殡葬管理殡仪馆和公墓项目”于2018年11月办理环评手续(共环评字[2018]24号),并且通过了项目竣工验收。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56平方米,项目对现有殡仪馆(现有2台火化炉)进行扩建,拟新增2台火化炉、1台遗物焚烧炉,建成后全馆共计4台火化炉,1台遗物焚烧炉,达到年火化遗体2000具规模,殡仪馆现有墓穴3000余穴,本次扩建拟新增墓穴1.5万座;项目拟在甘露镇、金湖乡、苏家垱乡、泽泉乡建设公墓及配套用房,新增墓穴约5000座。本项目将对现有殡仪馆建筑进行拆除,在旧址及新地块上新建综合楼、殡仪馆、焚烧区,现有2台焚烧炉将移至新位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污水: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绿化。 2、废气:火化炉废气通过经4套“热交换器+脱酸脱硫+组合式火星拦截及旋风+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由DA001~DA004共4根排气筒排放;焚烧炉废气通过1套“二级热交换器+脱酸脱硫+组合式火星拦截及旋风、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 通过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设备及排风口的位置等措施,大大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焚烧炉灰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骨灰家属带走或寄存于馆内;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飞灰、废活性炭、废消毒液空瓶、脱硫废渣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