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CGSF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义安区东部城区道路绿化一标段、二标段管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一标段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项目人员配备方案(4.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项目人员方案包括:①磋商响应单位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专业全面、工种齐全,制度健全;②磋商响应单位拟配备的管护人员、技术人员能够满足项目需求;③磋商响应单位拟配备的管护人员、技术人员能够满足业主的其他工作安排。 上述方案内容每符合具备1条得1.5分,满分4.5分,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管护服务方案(4.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护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具备完善的管护服务方案,管护服务项目组中绿化管护人员、设施设备维护人员、车辆操作人员等设置健全,管护服务管理制度完善,管护服务方案中管护内容与范围、响应时间优于项目需求中《 (略) 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要求的得4.5分。 (2)具备基础的管护服务方案,设有管护服务项目组,且项目组中绿化管护人员、设施设备维护人员、车辆操作人员都已配备,管护服务管理制度完整,管护服务方案中管护内容与范围、响应时间满足项目需求中《 (略) 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要求的得3分。 (3)管护服务方案设有管护服务项目组,但项目组中绿化管护人员、设施设备维护人员、车辆操作人员有缺漏;管护服务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管护服务方案中管护内容与范围、响应时间不够满足项目需求中《 (略) 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要求的得1.5分。 (4)无此内容不得分。 |
(略) 义安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第九条 直接扣分和处罚情况:市民投诉举报养护管理质量问题,经核实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并处罚款1000元;上级领导检查发现养护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并处罚款3000元;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养护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 3分,并处罚款5000元。 | (略) 义安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第九条 直接扣分和处罚情况:市民投诉举报养护管理质量问题,经核实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并处罚款1000元;经考核检查发现养护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并处罚款3000元;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养护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 3分,并处罚款5000元。 |
2.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政建设管理处
地址: (略) 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北三楼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北斗星城B7栋1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