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前进路东、大庆路北叶舍停车场劳务分包项目 (略) 金 (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州公信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前进路东、大庆路北叶舍停车场劳务分包项目 进行竞争性发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姜 (略) 、 (略) 北叶舍停车场
2.2建设规模:和详见图纸及分包控制价清单中载明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 工期 |
前进路东、大庆路北叶舍停车场劳务分包项目 | 具体详见图纸及分包控制价清单中载明的全部内容 | 49.* | 60日历天 |
2.4 承包方式:按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内容,由承包人按包人工、包辅助用料(包含镀锌铁丝、钢焊条、防锈漆等辅助用料,不包含招标人提供的(混凝土、碎石、机砖、草皮转、标准砖、中砂、苏普洛克道板、塑料管、混凝土侧石、岗亭、桌椅等主要材料)、包小型工具或机器(含混凝土震捣器、钢筋弯曲机等小型工具或机器设备,不含招标人提供的履带式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方式进行承包,场容、场貌达到招标人、建设单位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2.5 付款方式:本分包项目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竣工结算核对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6承包人申请付款时,须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9%,若国家有政策性文件调整时,税率按文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并已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连续三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或盖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的证明电子专用章,拟参与本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要求:
拟投入劳务分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连续三个月)。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略) 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 (略) (略) 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2、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2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28日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被邀请的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至 泰州公信 (略) (姜堰区姜堰大道168号)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 07 月 4日 16 时 00 分。
5.2投标地点为:姜堰区三水大道888号金东城投集团2楼202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6. 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金 (略) 地 址:姜堰 (略) 888号 电子邮箱: /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公信 (略) 地 址: 姜堰区姜堰大道168号 电子邮箱:*@*q.com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