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金竹坑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24A0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金竹坑水库工程已由遂昌县发 (略) 以遂发许〔2023〕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遂 (略) ,招标人为遂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至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遂昌县金竹坑水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遂昌县金竹坑水库工程位于遂昌县湖山乡姚岭村,钱塘江流域乌溪江支流金竹坑上。本工程拟用地208.86亩。其中,水库淹没占地98.55亩,工程占地110.31亩。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结合改善下游生态水环境等综合利用。金竹坑水库工程等别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0年一遇。正常蓄水位374.00m,正常库容119.#m3,水库水面面积7.#m2 ;死水位354.00m,死库容19.#m3,调节库容99.#m3;校核洪水位376.64m,总库容140.#m3。项目总投资 5988.84 万元。
(1)工程总布置:主要建设内容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包括挡水、泄水和放水建筑物)、交通工程(包 (略) (略) )、管理房等组成。
(2)主要建筑物:拱坝坝顶高程377.50m,最大坝高49.50m,坝顶中心线弧长148.13m;泄水建筑物采用表孔自由泄洪方式,总净宽21.00m,溢流堰堰顶高程374.00m;在中心高程分别为365.00m、356.00m和347. (略) 埋设DN500引水钢管,在中心高程347. (略) 埋设DN200生态放水钢管。
本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5988.84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以及为之施工必需的施工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补充修改通知。
本合同的工期要求为36个月,质量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且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4年 10 月 25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1 月 19 日09时00分;
5.2 投标地点: (略) (遂昌县妙高 (略) 35 (略) 5楼)
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时间: (略) (遂昌县妙高 (略) 35 (略) 5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8 其他内容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 (略)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333号 地 址: (略) 城北街893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朱斌 联 系 人:方政、黄萍
电 话:0578-#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行政监督部门:遂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
4 | 应未被项目 (略) ( (略) 级或省级) (略) 场限制投标。 |
5 | 投标人(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业绩均可)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新建水库工程(水库坝高35m及以上,且为混凝土坝)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新建水库工程(水库坝高35m及以上,且为混凝土坝)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5 |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 (略) (略) “黑名单”。 |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遂昌县金竹坑水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施工图.zip
遂昌县金竹坑水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