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家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措施落地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最新部署, (略) 范围内公开征集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略) 场主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略) 场主体的条件 1. (略) (略) 注册并从事电动自行车 (略) 场主体,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2.自2021年10月以来,未纳入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因信用扣分被暂停“带牌销售”资格。 3.可整车代回收、暂时存放和快速转运旧电动自行车,确保将代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所含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做安 (略) 置;其中自行拆解的销售商家或下游拆解合作单位,须与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 4.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相关授权或销售协议。 5.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具备应 (略) 的能力,做好相应资料登记及台账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7.签署承诺书,承诺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 8.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 (略) 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其他附加条件,抵制骗补套利行为。 9.市场主体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和承诺函,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后方可正式实施。 10.在政策实施期间, (略) 场主体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11. (略) 场主体必须配合商务部门开展统计、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所需各类资料。 12. (略) 场主体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金额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抬头为消费者个人。享受补贴的商品出现退货时,消费者支付的款项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不包括补贴资金;市场主体不得申报该项补贴资金,已获得的补 (略) 退还。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品牌授权材料; 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下载打印); 5.参与电动自行 (略) 场主体门店目录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风险防范方案。 (略) 联系人:刘娜、李想 联系电话:* 附件1:市场主体申报表.xlsx 附件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参与销售企业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