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略) 级各部门(单位)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随机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抽评。现将绩效自评及实地抽评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
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组织各部门(单位)对2023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完成绩效自评。自评涉及项目1808个,资金87.99亿元。自评结论“优”1326个、“良”314个、“中”150个、“差”18个。
(二)绩效抽评
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146个项目围绕自评质量和实际绩效进行复核,涉及资金3.06亿元。抽评项目中自评结论“优”63个、“良”38个、“中”43个,“差”2个。经实地抽评核实,结合项目绩效自评质量,抽评结果“优”55个、“良”48个、“中”40个、“差”的3个。(抽评结果详见附件)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能完整反映项目资金产生的效益,指标设置欠缺核心指标或个性化指标,无法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引导约束和控制作用。部分项目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与项目预算、行业标准、预期目标、项目现状等不匹配,指标值设置过低。
(二)绩效自评不够准确细致。指标实际完成值填写不精准,为工作人员主观判断,依据不充分。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或资金执行率低,但未在目标偏离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建议或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充分披露。
(三)预算编制不够合理。个别项目实施前期未 (略) 场调研,未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条件可行性及实施必要性,导致实际执行与计划有偏离或无法开展。部分事项实际未开展或与测算情况偏差较大,导致项目执行率偏低。部分项目未根据项目年度计划准确测算本年度所需资金,以项目总金额申报预算。
(四)项目管理不够到位。部分项目存在合同要素不完整、合同签订时间不合理,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计划时间完成,资金执行率偏低。个别项目档案未妥善保管或保管期限过短,导致绩效自评及抽评时原始资料已无法校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各预算单位应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工作责任分工,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工作衔接,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结合当年度实施内容,完整、规范设置绩效目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衡量,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项目实施中期,对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事中监控,发现偏离既定目标的及时纠偏。项目完成后按要求完成自评,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逻辑严密,有据可查,并深入分析未完成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
(三)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立项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预算申报时,根据往年完成情况及本年度计划实施内容,准确测算下一年项目资金需求量,测算明细尽可能细化至具体事项。同时,规范项目合同管理、款项支付及档案管理等,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管控,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避免财政资金低效无效投入。
附件: (略) 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抽评情况表
(略) (略)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