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东山县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县财政局于2024年6月22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东山县 (略) 申报的“杏陈镇前埕鑫海渔业产业园养殖池塘尾水处理项目(一期)”开展立项评审工作,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我县实际情况,拟同意该项目作为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详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联系人:陈榕志,*
附件:东山县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
东山县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单位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1 | 杏陈镇前埕鑫海渔业产业园养殖池塘尾水处理项目(一期) | 东山县 (略) | 2231.82 | 500 |
合计 | 2231.82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