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荣昌区连丰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 (略) 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210-*-04-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略) 荣昌区弘禹水 (略) ,招标人为 (略) 荣昌区弘禹水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荣隆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护岸、河道疏浚、岸坡整形、岸坡绿化、大块石护脚、重建人行桥以及石河堰修复等。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为5.352km,其中护岸治理工程河道总长1.171km,新建生态护岸2324.64m,其中右岸护坡长1142.66m,左岸护坡长1181.98m;疏浚治理工程河道总长4.181km;重建支沟涵洞1处,新建、重建挡墙4处,修复石河堰1处,重建人行桥1处,新建下河梯步5处,新建沉降、位及表面观测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880.*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65.*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护岸工程、疏浚治理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荣昌区弘禹水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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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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