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昌工厂关于2025年75%*醇消毒液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1.项目编号:JLB-JCCB-*
2.项目名称:君昌工厂关于2025年75%*醇消毒液招标项目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对君昌工厂2025年75%*醇消毒液进行招标;
3.2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23号-河北君 (略)
4.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4.1.2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1.3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4.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具备条件的相关资质;
4.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报名:(1)报名公司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存在合作违约/ (略) 理完成或已被列入 (略) 企业。(2)已明确函件通知不允许参加此次竞谈行为。
4.6需具备75%*醇消毒液食品级证明,具体条款如下(后续中标单位需在开标结果出具当日起1周内全部重新提供符合以下标准的三方检测报告):
4.6.1 75%酒精质量标准
类型 |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
感官指标 | 外观 | 液体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 | GB/T 9985 | ||
理化指标 | 酒精度/% vol | 75±5 | 《消毒技术规范》或WS/T 535 | ||
pH值 | 符合其质量标准规定 | 《消毒技术规范》 | |||
重金属(以Pb计)(mg/kg) | ≤10 | GB5009.12 | |||
砷(以As计) (mg/kg) | 含磷酸盐≤5 不含磷酸盐≤3 | GB/T 5009.76 | |||
汞(mg/kg) | <1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 |||
稳定性 | 产品有效期应≥12个月 | 《消毒技术规范》 | |||
备注:75%食用酒精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GB5749; 产品稳定性可不在型检报告体现。 | |||||
产品包装外观及标签完整性 | 包装无破损、标签完整 | 目视观察 | |||
4.6.2 杀灭微生物指标
a.用于卫生手消毒和普通物体表面消毒杀灭微生物效果应符合下表要求。
微生物种类 | 灭杀对数值 | |
悬液法 | 载体法 | |
大肠菌群 | ≥5.00 | ≥3.0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5.00 | —— |
白色念珠菌(ATCC*) | ≥4.00 | ≥3.00 |
自然菌 | ≥1.00 | |
脊髓灰质炎病毒(Ⅰ型疫苗株)a | ≥4.00 | ≥4.00 |
模拟现场试验b | ≥3.00 | |
现场试验 | ≥1.0 | |
注1:a使用说明书标明对病毒有灭活作用,需做脊髓灰质炎(Ⅰ型疫苗株)病毒灭活实验;标明对其他微生物有杀灭作用需做相应的微生物杀灭实验。 注2:b模拟现场试验、现场试验和自然菌可选做一项。 注3:评价消毒剂消毒效果的实验室试验以悬液法为主,冲洗消毒的消毒剂和黏稠消毒的消毒剂可用载体法。 |
4.6.3 安全性指标
a.毒理学要求
项目 | 判定标准 |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 实际无毒或低毒 |
多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 | 无刺激或轻度刺激 |
1项致突变试验 | 阴性 |
4.6.4 禁用物质要求
配方中不得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及其同名原料成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中列入消毒防腐类药品除外】和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禁用物质。
4.6.5 所用原料资质要求
75%酒精须仅由符合《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的95%食用酒精和符合《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纯化水(或生活饮用水)配置而成,并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95%食用酒精和配置用水三方型检报告。
75%酒精指标均需符合《GB*.2 食品安全国标标准 消毒剂》、GB/T *《醇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 *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 手消毒剂通用要求》;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的三方型检报告,型检报告项目要求涵盖感官指标、理化指标(除稳定性)、灭杀微生物指标对应项目、安全性指标。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材料明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或规格书、MSDS、相关型检报告。
4.6.7 75%酒精检验计划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1 | 厂家出厂检验报告 | 每批产品入厂时应携带厂家出厂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应涵盖感官指标、有效成分、PH; |
2 | 入厂检验 | 每批产品入厂时应对感官指标、酒精度、产品包装外观及标签完整性进行入厂检验; |
3 | 型式检验报告 | a每年供应商应至少提供一次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应涵盖感官、理化指标(除稳定性)项目等所有质量标准内容; b针对采用95%酒精生产的75%酒精,供应商应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三方型检报告,确保95%酒精指标应符合《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针对酒精生产使用的水应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应商应提供水具备检测资质的三方型检报告。 |
4 | 检验结果应用 | 由检 (略) 对厂家出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及结果符合性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执行入厂检验,若厂家报告及入厂检验报告中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则判定为不合格;若结果均符合质量标准,则判定为合格,进行接收;相关检验报告由检 (略) 归档保存。 |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至 2024年12月16日9:00止;
6.报名须知
6.1报名方式:*@*lbry.*@*lbry.com(两个邮箱须同时发送),报名资料集中到同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压缩包及邮件标题格式:君昌工厂关于2025年75%*醇消毒液招标项目-司(报名公司全称)。
6.2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危险运输证、符合以上检测项目的食品级证明(2) (略) 信息;(3)联系人及电话。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不全、证件过期或虚假资料会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7. 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
7.1本次项目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采取合格制
7.2审查因素及评分标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http://**)发布。
9.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河北君 (略)
联系人:么爱雪
电话:*
10.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君乐 (略) (略) 监察部
电话:0311-*、*
邮箱:*@*lb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