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自然资源局、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2023-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地块位置 | 开发区深圳路东侧、兴业路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93 |
受让单位 | 河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7%,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43号)相关规范,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62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14.4万元/亩,亩均产值、就业人数、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等其他控制性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基础设施配套以目前实际达到的基础设施程度为准。 建设条件:1、该宗地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一规划及要求进行建设;2、建筑退界执行规划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3、要严格按照环评、消防、抗震、人防等单位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4、其它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 ||||
备注 |
二、公示期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9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方城县人民路227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77-*
联 系 人:程先生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