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 (略) 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682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内蒙古华电腾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 (略) 工程
(二)项目位置
本工程新建两条22 (略) 和一条50 (略) 。本项目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220k (略) 、220k (略) 、500k (略) 。
220k (略) 起点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1#升压站,终点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3#升压站。起点坐标为E105°13"35.4773"、N38°44"02.5764",终点坐标为E105°12"41.6519"、N38°44"02.7610"。
220k (略) 起点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1#升压站、3#升压站,终点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2#升压站。起点坐标为1#升压站E105°13"35.4773"、N38°44"02.5764",3#升压站E105°12"41.6519"、N38°44"02.7610",终点坐标为E105°15"47.7475"、N38°44"45.0579"。
500k (略) 起点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2#升压站,终点为500kV定远营变电站。起点坐标为E105°15"47.7475"、N38°44"45.0579",终点坐标为E105°36"30.1861"、N38°54"53.7581"。
(三)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两条22 (略) 和一条50 (略) 。本项目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220k (略) 、220k (略) 、500k (略) 。
1.220k (略)
起始于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1#升压站,止于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3#升压站(以下简称“220k (略) ”),全长1.3km, (略) 架设,塔基5基,线路曲折系数1,沿线海拔高度1298~1303m,沿线地形80%平地,20%沙漠。
2.220k (略)
起始于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1#升压站、3#升压站,止于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2#升压站(以下简称“220k (略) ”),长度约10.2km,其中1.26km (略) ,其余8.94km (略) ,塔基28基,线路曲折系数2.83,沿线海拔高度1298~1303m,沿线地形50%平地,50%沙漠。
3.500k (略)
起始于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2#升压站,止于500kV定远营变电站(以下简称“500k (略) ”),长度约46.7km,其中11.0km (略) ,其余35.7km均 (略) ,塔基112基,线路曲折系数1.34,沿线海拔高度1303~1434m,沿线地形75%平地,5%丘陵,20%沙漠。
以上22 (略) 与50 (略) 总计58.2km。500k (略) 本期按500kV标准建设,按22 (略) 降压运行。项目沿线海拔位于1303~1434m之间,全线位于阿拉善左旗境内。220k (略) (略) ,输送容量为400MW;220k (略) (略) ,分别输送400MW与1000MW;500k (略) 本期按22 (略) 运行,输送容量为1000MW,远期升压至50 (略) 后,输送容量为2000MW,本项目按220kV和500kV负荷分别进行影响分析评价。
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1.电磁环境、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着以预防为主,在项目建设的同时保护好环境的原则,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针对工程设计和施工阶段,即在施工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控制措施减轻施工期废水、噪声和扬尘的影响,以保持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
对 (略) ,通过优 (略) 路径和导线设计, (略) 材料加工工艺水平,控制导线对地高度,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减小对沿线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以上防治措施是已运行输变电工程实际运行经验,结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而设计的,
故在技术上合理易行。由于在设计阶段已充分考虑,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被动局面,减少了财物浪费,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经费。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不产生污水。
3.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略) 不产生固体废物。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工程的实施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对周围环境将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为此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污的发生,并积极学习、采用先进可行的环保治理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主要事项:您对周围环境质量现有状况的满意程度;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有利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需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电腾 (略)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略) 005号城投大厦
电 话:*
(2)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 (略) 波士名人国际1号楼17层1701
联系人:李昊
电话:*
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团体)意 (略) 址:
http://**。
本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内蒙古华电腾 (略)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