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0号)有关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委托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组织的专家对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浙江总队编制的《 (略) 八都镇章府会村地热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本《方案》评审程序、专家组成符合省厅文件要求;专家组已对方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专家组长已对修改情况进行了确认,同意提交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公示。现将《 (略) 八都镇章府会村地热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略) 八都镇章府会村地热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附后;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1月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的 (略) 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及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上报审批。
四、联系方式
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邮编:#
地址: (略) (略) 35号
联系人:汪灏
联系电话:0578-#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略) 八都镇章府会村地热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