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枧槽苗族乡乡村文旅服务品质,围绕“培植做优新业态,赋能乡村产业振兴”主题建设,推动枧槽苗族乡乡村文旅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乡实际,提出以下九条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传承发扬本土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顺应消费体验新需求,结合枧槽苗族乡实际,突出因地制宜、高位谋划,坚持以农促旅、以旅兴农、文旅结合,加快构建“以农为基、以文为魂、以旅为体”的乡村产业体系,培育“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乡村业态,推动枧槽苗族乡乡村文旅产业提档升级,带动就业致富增收。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初 (略) 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文旅 (略) ,打造一批极具地域性特色美食、休闲娱乐、精品民宿、农特产品新型消费场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文化赋能,提升原创消费品价值,推动枧槽苗族乡文旅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枧槽苗族乡康养文旅高品质生活,努力构建“双城经济圈避暑康养目的地”和“优质文旅服务消费新高地”。
三、激励措施
(一)支持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注册个体商业户、转企升规。对民宿综合体、餐饮综合体转为规模以上企业,当年营业额达到#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对上年度符合统计填报要求,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并直接核算的“限上”和“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2000元/户·年的统计信息采集补贴。
(二)支持企业品质提升。鼓励按照规定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学校、仓库、厂房等资源,通过专业设计,发展体验性民宿、家庭式消费民宿等有独特主题和建筑风格民宿,经县旅游协会认定合格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鼓励传统餐饮企业升级门店和内部装修改造,改造面积达到100㎡以上,且投资总额#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
(三)鼓励发展在线服务。积极发展在线服务、网络预订、网 (略) 络营销方式, (略) 的企业给予相关政策优惠支持;对安装使用公安机关的信息采集系统,完善旅客住宿登记、访客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住客须知和安全提示的民宿,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对升级和完善智能点餐收费系统的餐饮企业给予1000元/个补助。
(四)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对当年新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民宿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 (略) 级乡村旅游民宿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00元。对列入“叙永特色名小吃名录”的特色小吃,凡是当年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 (略) 场流通的企业或小作坊,给予2000元补助;对参与商务、人社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活动并获奖的本地企业或餐馆,给予县级1000元、市级2000元、省级5000元、国家级#元奖励。
(五)繁 (略) 场。对夜间消 (略) 、特色 (略) 的建设和改造提供专项资金补助,支持枧槽特色夜宵美食、娱乐场所发展,释放夜间消费活力,厚植夜间经济发展土壤。鼓励夜宵店、娱乐场所提升服务质量,对店面进行升级改造,对按照符合政府规划统一打造的店面,给予每户1000元补助。
(六)积极招引企业入驻。积极引进外来文化、教育、康养、商超、餐饮等服务型企业入驻枧槽,对新入驻企业,且 (略) 规划、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 (略) 内购置或租赁经营用房,总投资20-#元以上,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一次性奖励2000元;总投资#元以上,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七)鼓励发展特色餐饮。设立特色餐饮(枧槽乌鸡全鸡宴)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枧槽乌鸡特色餐饮项目研发、推广、品牌建设。对新开餐饮店,围绕枧槽乌鸡特色风格装修、研发且主打枧槽乌鸡全鸡宴菜品,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店面总面积达到150-300平米,总投资达到20-#元,一次性奖励#元;店面总面积达到300平米以上,总投资达到#元以上,一次性奖励#元。
(八) (略) 红经济发展。支持属地自媒体、网络博主通过直播、视频推介、视频植入等方式,在我乡属地运行开展枧槽康养文旅产业宣传推广,粉丝量#以上,全年发布原创康养文旅正面宣传视频不低于 (略) 红达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 (略) 销本地农产品金额#元(含)以上的企业(个人)给予5000元奖励,网销金额#元(含)-#元的企业(个人)给予2000元奖励,网销金额#元(含)-#元的企业(个人)给予1000元奖励。
(九)设置农特产品消费券。向全社会投放#元农特产品消费券。分为两批次发放,每次投放#元,第一批投放时间为2025年春节,第二批投放时间为枧槽第三届(2025年)苗乡风情节。消费券分为5种类型,满50减10元,满100减25元,满3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50元,满1000元减300元。 (略) 电商、线下展销中心、相关门店等消费扎染蜡染服饰、枧槽峰岩乌骨鸡、百味乌鸡等农特产品。
四、申报程序
(一)奖励程序
由个体户、企业自愿申请,叙永县枧槽苗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面向社会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二)加强监督
严格落实“谁把关、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制度,加强文旅产业奖励资金监督管理。对不按标准、不严格把关、不按程序办理、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对个体户、企业法人列入失信名单。
本措施自2024年10月1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且最终解释权归叙永县枧槽苗族乡人民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