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略) 5520吨/年4,4’-联苯二酚项目
节能验收结论公示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要求,对山东 (略) 5520吨/年4,4’-联苯二酚项目节能验收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东 (略) 5520吨/年4,4’-联苯二酚项目
二、项目简介
项 (略) 沂水经 (略) (略) 西段山东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4,4’-联二苯酚生产车间,配套建设部分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购置氧化反应釜、脱叔(略)基反应釜、氧化产物泵、螺杆式空压机等设备,达产后年产4,4′-联苯二酚5520吨,副产异(略)烯6820吨。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
三、节能验收主要结论
项目采用了节能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配备情况等与节能报告中保持一致,未采用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项目采取了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配备了完善的电力、蒸汽、水计量器具。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与节能审查意见保持一致,综合和能源消费量当量值8988.21tce、等价值为(略).16tce,低于节能审查意见中的批复当量值9489.78tce、等价值(略).02tce。项目落实了节能审查意见要求,节能验收结论为合格。
目前本项目已编制完成《山东 (略) 5520吨/年4,4’-联苯二酚项目节能验收报告》,欢迎公众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节能主管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张之迎 (略)
联系地址: (略) 沂水经 (略) (略) 西段山东 (略)
山东 (略)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