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阜阳)铁路国际物 (略) TWG-04 地块工程 (略) 工程监理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徽(阜阳)铁路国际物 (略) TWG-04 地块工程 (略) 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FY2024GC0255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问:依据招标公告中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及3.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问:如 (略) 政 (略) 是否可以联合房屋建筑工程*级资质监理企业进行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各自承担范围及比例, (略) 仅在本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所有工作,房屋建筑工程*级资质监理企业仅在本项目中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所有工作。联合体按上述表述投标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望贵单位在百忙之中给予明确答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