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及《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莆政土〔2010〕251号文)批准,我局决定对位于 (略) 笏石镇四新村的PS挂-2010-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形式进行公开有偿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位于 (略) 笏石镇四新村,地块面积4980.01平方米,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规划用途为:企业办公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5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略) (略) 莆规秀[2010]50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36%;绿地率≥30%。出让有关 (略) (略) 以莆建城[2010]303号文实施。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建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索取挂牌出让资料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可于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1月18日(期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 (略) 发展 (略) (市机关7号楼四层)索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挂牌出让时间、地点:挂牌时间自2011年1月7至2011年1月19日下午4:00正常工作时间,挂牌 (略) 发展 (略) 。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以及加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底价领导小组确定后, (略) (略) 网站、 (略) 招 (略) 站公示。
六、本次挂牌交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 PS挂-2010-9号地块,人民币(略)(略)万元整(¥(略).00元),竞买申请人须于2011年1月17日(包括当日)之前将以上竞买保证金汇入挂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必须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 (略) 提出竞买申请,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但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2、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该笔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略) 址:http://**( (略) (略) )
http://**( (略) 场网)
http://**.cn( (略) 招 (略) )
联系电话:0594-(略)
联系地址: 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
(略) (略)
二O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