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JHD-2022-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区2022-2023学年度食堂米面油大宗食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9-08 14:30:00,更正为:2022-09-08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9-08 14:30:00,更正为:2022-09-08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区行程)、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2、报名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入库供应商;
3.各供应商参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时,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所有环节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与。
4.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教育局新区分局
地址: (略) 新 (略) 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聚信 (略)
地址:李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陕西聚信 (略)
2022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