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若尔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0日(共2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阿坝州若尔盖县达扎寺镇麦溪路???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生态环境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837-*(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若尔盖降扎砂石加工项目 | 若尔盖县降扎乡格吉村 | 若尔盖县国有 (略) | (略) (略) | 建设1条砂石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砂石骨料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 1.大气:(1)扬尘:①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使用草帘覆盖,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是运输车辆尽可能的减缓行驶速度;②施工现场架设2.5-3m高的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③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散落在路面上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④在施工场地出口用水冲洗车胎,自卸车、固废运输车等输出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厂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⑤禁止在四级以上风力天气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已毡布覆盖并及时清运,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挡、覆盖;⑥土、砂、石料运输车辆应做到不超载,装高不应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⑦应在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全面督查建设工场现场管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⑧建设单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公示牌,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施工现场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2)施工设备及车辆废气:施工阶段,各种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及运输过程中均排放一定数量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 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 等。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动力机械排放燃油废气对局地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由于施工机械尾气排放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加之现有厂区施工场地较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地表水:(1)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进行砂、石冲洗和搅拌浇筑混凝土等施工作业过程,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期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水泥砼养护废水,主要含泥砂,SS浓度400~1000mg/L。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沉淀池做好防渗处理。(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当地林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严禁夜间(22:00--6:00)、午间(12:00--14: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当地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并且公告附近居民,取得群众谅解后方可施工。 ②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厂界进行噪声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格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因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求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限值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应与可能受影响的居民联系,将环保部门意见通告居民,接受公众监督。③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④优化运输方案,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区时必须减速慢行,禁鸣喇叭。⑤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高噪音设备尽量布置在离噪声敏感点较远的地方。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及时堆放在指定的堆放点,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应设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及废弃包装袋等处理干净,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废料(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经收集后交由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装修垃圾等)应 (略) 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不得随意处理。(3)土石方: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量全部用于工程回填、调整场地标高和绿化。 5.生态保护措施:(1)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设置防尘布遮盖,禁止大雨天施工;(2设置临时沉淀池和临时排水沟,收集初期雨水,沉淀后作为降尘用水。(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并对施工期间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防止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废气 (1)堆场扬尘 堆场底部硬化处理,堆场封闭设置,安装喷雾降尘装置(20个喷雾喷头),喷淋面积要覆盖整个原料、成品堆场,进行喷雾降尘。 (2)装卸粉尘 堆场为封闭式结构,仅设置车辆出入口;在卸料过程中尽量减少落差,在给料机上方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减少扬尘逸散量,在干燥起风天气适当增加洒水量。 ?/span> (3)加工粉尘 本项目采用湿法加工,破碎、筛分过程均加入清水,加工车间进行封闭;破碎机、振动筛设置喷雾喷头降尘,传送带进行封闭。 (4)运输扬尘 对厂区内地面采取硬化处理,设置1台雾炮机,定期喷雾降尘,限制汽车超载和超速,防止物料洒落;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厂区门口修建自动洗车装置,运输车辆出场前对轮胎、车体进行冲洗;对厂区路面定期洒水抑尘。 (5)食堂油烟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本项目食堂设置去除率不低于60%油烟净化装置。 2.废水 (1)初期雨水 在厂内布设雨水沟,雨水导流沟初期雨水收集池相连,且设置自动截水阀,只收集前期15min雨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80m3)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使用,不外排。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容积60m3)+污水浓缩罐(1个,容积为40m3)+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清水进入清水池(容积为200m3)循环使用。 (3)车辆冲洗废水 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自动洗车装置,车辆冲洗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天定期补充新鲜水。 (4)生活污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1m3)处置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自建化粪池(20m3)处置后,用于林地施肥。 本项目附近河流为白龙江,区域河段水质为Ⅱ类水域,需采取以下措施:①禁止设置排污口;②禁止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河流;③禁止在河边冲洗车辆及机械设备等。 3.噪声 ①合理布局:将生产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设备减震降噪措施:在破碎机与地面之间安放隔振材料,隔振材料应选择阻尼较大的材料,以减小其振动影响,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④生产时间安排: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⑤对于流动车辆要求驾驶员加强环保意识,合理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经过居住点等敏感区域时,禁止鸣笛,避免产生大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泥饼。 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理。 餐厨垃圾(含油水分离器浮油):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具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泥饼: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砖厂制砖处理。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使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处置合同,定期交由其处理。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与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处置合同,定期交由其处理。 5.地下水 ①源头控制措施 a、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b、对工艺、设备、危废暂存间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②分区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将本项目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6.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a、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库房应封闭,应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晒、防渗、防腐”六防措施,应设置渗出液收集设施。b、危险废物均应以符合要求的专门容器盛装,暂存库房内应分类暂存,不得混贮,严禁不相容物质混合。c、为防止意外伤害,危险废物暂存库周边应设置危险废物图形标志,标志牌按照相关要求制作,注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d、加强日常监控,组织专人负责渣库安全,以杜绝安全隐患。e、危险废物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保护水体等环境敏感区。 生产废水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做好浓缩罐、沉淀池等基础建设,防渗情况,若发生罐体破裂,及时处理,及时止漏。本项目设置1个60m3的三级沉淀池,兼作为事故应急池(事故状态下的生产废水收集)。在厂区雨水管网排放口前安装可靠的截断措施,在生产废水泄漏事故时将此截断措施关闭,防止泄漏的生产废水直接进入周边环境,并将泄漏的生产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事故废水:设置1个60m3的三级沉淀池,兼作为事故应急池。满足应急事故废水收集要求,防止废水进入白龙江。 7.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 ①确定救援组织、队*和联络方式;②制定事故类型、等级和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③配备必要的救灾防毒器具及防护用品;④对生产系统制定应急状态切断终止或自动报警连锁保护程序;⑤岗位培训和演面布置图、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工艺设备、主要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信息资料。关停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或不明情况,应及时应对处置并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 (2)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使用,妥善处理遗留或关停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如果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使用,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应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对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 (3)安全处置遗留固体废物:对原有场地残留和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理处置。属危险废物的,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制定处置方案;对不能直接判定其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鉴别。 (4)生态恢复措施:项目服务期满后按照相关规范对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合理安全处置遗留固体废物;并根据《土地复垦条例》( (略) 令第59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的要求,按土地复垦方案对照原有用地土地用途性质,对用地进行土地复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