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 沿山河整治工 (略) 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212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 (略) 水利局,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宏信 (略) 对该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邗江区境内。
2.2项目概况:
(略) 沿山河整治工程匡算投资约4.3亿元,拟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拓)浚8.34km,拆建单侧护岸11.325km;原址拆(扩)建沿山河西闸站1座;改造平山堂泵站及沿山河沿线31座污水或雨污混合排口;同步实施堤坡绿化防护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YSHZHZZSJ-C),招标范围为以上拟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勘察,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相应的前期工作等:①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等的编制、修改、完善;②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③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对接、申报审查等各项工作;④完成项目本阶段设计成果报批所需前置要件的专项咨询与报批(审)工作,含防洪影响类评价、移民安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⑤后续服务包括:配合项目法人完成相关后续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报告、图纸、概算、勘察、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周期:365日历天
本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直至初设批复完成;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初步设计深度和进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勘察测量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城市防洪)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级以上)两项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项目概算10000万元或以上类似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单位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2023年10月-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其他要求1: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10)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1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2月21日9时30分前 (略) 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批复相应阶段勘察、设计、专项咨询等各项服务费用的100%(费率)。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3分值构成
(1)技术方案:40分;(2)资源配置:10分;(3)投标报价:50分。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一、技术方案(40分) | 1.工程勘察设计大纲(12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3)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4)概算投资编制方案完整合理、采用规范有效、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9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理念和任务理解透彻、勘察设计总体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9分,否则酌情扣分。 | |
3.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9分) | 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得9分,否则酌情扣分。 | |
4.设计布局、规模论证(8分) | 设计布局合理、规模论证充分、与周边环境协调,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 | |
5.后续服务(2分) | 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期间配合、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二、项目资源配置(10分) | 1.项目负责人素质(3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 (2)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具有工程投资10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
2.专业负责人素质(7分) | (1)水工、测量(测绘)、岩土、规划、道桥、机电、房建、移民、水保、造价各专业齐全,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证书齐全得5分,每缺一个专业扣0.5分。 (2)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 | |
三、投标报价(50分) | 投标报价(50分) | 最高限价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批复相应阶段勘察、设计、专项咨询等各项服务费用的100%(费率)。 1、本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式为: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资审业绩与打分业绩不重复。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0月-12月任意一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10.发布公告媒介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广陵区文昌中路460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514-*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 (略)
地址: (略) 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0514-*、*、*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