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祁家沟灾后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祁家沟灾后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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