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责令整改通知书(海南博鏊恒大国际医院有限公司)
索引号:*-4/2024-*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07日 文 号:海环监字〔2024〕7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主题词:生态环境保护;责令整改 时效性:有效(略) 生态环境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海南博鏊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X6
地址: (略) 博鏊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 (略) 7号
法定代表人:吴帆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第三十一条: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转入单位应当在每次转让前报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分批次转让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转入单位可以每6个月报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放射性同位素只能在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之间转让。禁止向无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的单位转让放射性同位素。未经批准不得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经查,你单位于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26日转入的6500粒(0.8mCi)放射性同位素碘-125籽子源,其中有300粒来源于深圳拉尔文 (略) ,未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备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30日内改正,并将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书面报送我局。逾期未整改,不报送整改情况,我局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