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药房和静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7 09:00:00,更正为:2023-07-3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7-17 09:00:00,更正为:2023-07-31 09:00:00。
1.“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三:1.4配备≥1台升降式箱式搬运机器人,机器人高度≥2.7m,机器人宽度≤0.8m。”此项修改为“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三:1.4配备≥1台升降式箱式搬运机器人。”
2.“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四:1.8配备≥2个配药出口,通过地面垂直提升设备把药品传输到出药口药筐内。”此项修改为“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四:1.8配备≥2个配药出口,通过设备把药品传输到出药口药筐内。”
3.“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四:1.10地面垂直提升传输方式的出药口单次发放药品数量≥10盒,(根据药盒平均10cm*6cm*2cm计算)。”此项修改为“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四:1.10通过传输的出药口单次发放药品数量≥10盒,(根据药盒平均10cm*6cm*2cm计算)。”
4.“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五:1.6每个药筐配备≥2个智能芯片,具备唯一编码,可与处方绑定。”此项修改为“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五:1.6每个药筐配备≥1个智能芯片,具备唯一编码,可与处方绑定。”
5.“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五:1.8每个药筐配备≥2套充电电池,充满电后可连续使用≥1周。”此项修改为“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五:1.8每个药筐配备≥2套充电电池。”
6.“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文件要求,附表七: 1.5放筐入口输送线采用斜坡结构,放筐高度≥0.5米,便于放筐。”,此项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道外区卫星路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 (略)
地址: (略) 辖区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10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国信 (略)
2023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