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实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3】114号、敦发改审批字【2023】137号、敦发改审批字【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 (略) 实验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配套设备)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其他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新建综合楼1栋4519.88㎡,项目建成后可设置容纳160人的通用技术教室2259.94㎡,容纳1000人报告厅,校史馆和社团文化室2259.94㎡,框架结构,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 (略) 胜利街道 (略) 实验中学校园内。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公告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出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人员信息应当与 (略) (略) 登记内容相一致。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 (略) (略) 》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 (略) (略) 》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到吉林省公 (略) (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 (略) 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 (略) 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 (略) 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略) (略)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3-*(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 (略) 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 (略) (http://**)完善主体信 (略) 交易系统(http://**)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 (略) (http://**)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政数局七楼),地址: (略) 江滨 (略) 1555号。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前10分钟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 (略) (http://**)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 (略) 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子保函(应在吉林省公 (略) 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略) 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中国 (略) 》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实验中学校
地 址: (略) 胜 (略) 永学胡同69号
联系人:邸帅
电 话:0433-*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联 系 人:王大明
联系方式: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延边州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
(略) 建设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 (略) ,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