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3〕362号)文件要求,涵江区依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中的考核要点,逐项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涵江 (略) 东北部, (略) 中部,属于典型的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下辖有10个乡镇,2个街道,175个行政村,24个居民委员会。近年来,涵江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坚持产管并重,认真贯彻“质量兴农、科教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理念,持续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全区现有农业龙头企业2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3家,市级11家,建成18个种养殖标准化生产基地,92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追溯监管平台,2022年,实现农林牧渔经济产值34.7亿元,比增4.2%。农民可支配收入23640元,比增8%。我区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开展情况及典型做法
(一)依法履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区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区直单位负责人为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并印发了《 (略) 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涵政办〔2021〕11号),明确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的职责,各部门职责清晰并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每年出台区级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及乡村振兴考核,分值权重高于5%。下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强化各部门、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
三是纳入规划计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 (略) 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合理规划产业区域布局;涵江区农业农村局按区政府要求,每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是加强经费保障。为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基本上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涵江区2020年区级财政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经费6万元,2021年投入25.53万元,增加了325%,2022年投入37.48万元,增加了46.8%,每年的增长幅度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另外,市场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纳入区级经常性财政预算的食品安全(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每年达125万元,切实保障了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检测和执法工作。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关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是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我区多举措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行为。
一是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及“黑名单”制度。通过摸底,每年定期更新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目前纳入追溯监管平台的种养殖生产主体有92家,畜禽屠宰企业1家,均已登记备案形成一户一档,同时为了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严重问题企业的打击力度,根据《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问题企业和单位进行实时备案,并加大监管频次,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有效督促主体合法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告知和安全培训。每年充分利用移动通讯媒体宣传等工具多方位开展宣传工作,2020年以来共发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宣传短信600万余条,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及知识,并结合日常下乡及巡查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告知书》《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等宣传材料1万余份,确保主体责任100%告知;同时我区按行业进行分类分期培训,对全区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培训。2020年以来,各级监管部门共举办相关培训68场次,累计培训3120余人次。
三是强化过程管控。编印发放《涵江区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记录簿》,全区备案登记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均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并签订了《涵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执行禁用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并保存二年以上。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制度,开展追溯平台记录工作,每日及时录入屠宰去向并形成赋码凭证。
四是落实产品自检。对全区生产主体全面实施产地产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或委托检测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自检快速检测室 (略) 开展检测,对需要帮助的主体提供乡镇快速检测服务,从而实现产地产出农产品全面检测,待 (略) ;定点屠宰企业全面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流向登记等制度,派驻官方兽医实施检疫,严把畜禽进场屠宰关,做到有宰必检、有查必严;全区食用 (略) (略) 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和检测信息公示平台,对当天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情况进行自检公示。
五是严格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不合格农产品、病死畜禽长效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文件部署,在全区五个畜禽养殖企业内建立了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实施无害化处理。2020年以来,养殖环节病死猪共无害化处理8680头,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679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一是健全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 (略) 场准入管理,建立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名录, (略) 场准入管理,全区现有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50家,并全 (略) 农资监管信息平台。
二是规范经营。 (略) 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的50家农资企业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依托平台实行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依托辖区内38个农药经营店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每年初印发植保重点工作方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并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全区共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2张,100%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兽药良好经营规范,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采取巡查、抽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兽药经营店执行GSP情况,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饲料使用企业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兽药、人用药以及其他对养殖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物质的行为;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全区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
三是加强平台巡管。积极开展农资平台建设和监管工作,全区现有50家农资经营企 (略) 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监管,其中农药经营企业38家,兽药经营企业4家,肥料专营企业3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5家,登记备案农业投入品累计2691种,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对已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的农资经营门店开展平台线上巡查,及时掌握农药产品的流向动态,2020年以来,累计线上巡查2578次,在线时长*分钟,2020年以来,针对平台记录异常的农资企业,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均已完成整改。
四是严格监测执法。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管制度,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和农资经营店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2020年以来共抽检农兽药、肥料及饲料等148批次,查办投入品相关案件18起,结案18起,罚没款合计16.85万元,基本杜绝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一是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每年初制定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等文件,监测范围覆盖了所有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种养殖大户和收储运企业及批发、 (略) 场。2021年区本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达12302批次(生产环节农残1195批次,瘦肉精快检7750批次,流通环节3357批次),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达1021批次。2022年区本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达12193批次(生产环节农残1056批次,瘦肉精快检7415批次,流通环节3722批次),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达1169批次。同时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100%落实产品自检或送检制度,采用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或委托乡镇检测站进行检测的方式,落实检测 (略) 制度。
二是日常巡查。全区每个乡镇配备2名网格监管员,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级网格点,聘用了179名村级网格协管人员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2021年全区乡镇共完成定性速测任务7303批次。2022年全区乡镇共完成定性速测任务9549批次。
三是信息公告。每年不定期在区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保障消费者及时获悉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一是执法检查和依法处置。制定《涵江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涵江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整治对象和任务,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 (略) 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农资打假及11个重点品类“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95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屠宰场等2092家次,抽检农兽药、肥料及饲料等148批次,坚持依法处置,有案必查,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病死畜禽、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2020年以来,共查办相关案件46起,结案45起,1起正在办理中,处罚金额35.23万元。
二是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行动,设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594-*”,下发了《 (略) 涵江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建立了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略)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执法动态。
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我区制定了《 (略) 涵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略) 涵江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健全了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有效保障了我区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一是环境监测。实施产地源头治理。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在我区布设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开展土壤和农产品样品协同采集测,掌握产地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完成编制《涵江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开展农耕地分类管理;强化畜禽污染整治,持续推进畜禽粪便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5家养殖场均安装了在线视频监控设备,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对畜禽养殖实现云监管,严厉打击养殖污水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在《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同时在《 (略) 生态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 (略)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莆环保〔2020〕17号)中对我区的禁养区范围进行科学调整。
二是标准入户。结合基层能力提升培训、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日常巡查检查、技术指导等,面向农产品生产者及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并组织生产主体和监管人员参与线上解读会;结合主导农产品,制定发放《涵江区主要农作物生产技术指南汇编》等生产操作规程,通过多渠道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同时结合农技体系推广项目等,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宣传与指导,实现标准入户率达100%。
三是技术推广。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减量化。印发涵江区化肥农药零增长减量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及技术措施。通过开展标准化示范建设,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截至目前,全区现共建有成7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茶叶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果树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2020年以来,共印发土肥简报28期、施肥建议卡60000余份,树立宣传标识牌76个;印发病虫简报43期,发送短信8600余条,制作发放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挂图等宣传材料9000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2022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0万亩次,化肥使用量4996吨,较去年减少2.48%;农药使用量196.9吨,较去年减少2.52%,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30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11.56万亩次。
四是质量安全认证。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制定了《涵江区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对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0.5万元;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万元;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5万元;通过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5万元,有效推动了主体申报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三品一标”认证企业11家,认证产品19个,福建名牌农产品1个,涵江花椰菜获得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我区农作物总生产面积为*亩,其中枇杷、龙眼等产品生产面积达到54946亩,属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生产面积达到1924亩,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面积8430亩,获证产品总面积为65300亩,占我区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比重达到48.5%。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一是监管能力。2013年区编办下文,成立涵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现已更名为涵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核定编5人。各乡镇成立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每个乡镇配备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员。2021年,我区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建设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以村为网格点,配备了179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并明确职责任务,建立考核体系,形成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印发《涵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监管职责、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方米,检测设备65台,并于22年1月通过了CMA和CATL认证。涵江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在岗工作人员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4人,大大提升了检测能力。2022年实验室完成果蔬农残定量检测60批次,2023年完成果蔬农残定量检测59批次,合格率100%。
三是执法能力。2019年3月,市编委会印发《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明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我区共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6起,结案6起,罚款金额1.612万元。
四是设备条件。提升乡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全区10个乡镇均配备独立的实验室,并配有速测仪、冰箱等检测相关设备,今年6月,我区10个乡镇均新购置了胶体金农残快速检测仪,实现酶抑制法和胶体金法检测同步进行,有效提高检测能力。我区大多数乡镇还配备了检测监管专用电动车,用于日常开展巡查和速测抽样工作;通过细化职责、制度上墙、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等方式,完善区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制定了《涵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覆盖了区、镇、村三级监管人员,做到全员培训,明确每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年培训时长不少于40课时,并通过参加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略) 市有关培训及网络培训等,实现监管人员全员培训。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一是完善制度。印发《涵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常治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各相关部门、生产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制定执行。
二是推行社会共治。以“农资打假”“3.15”“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每年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同时与移动、电信等公司合作开展短信宣传,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相关宣传短信600万余条;制作并树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识牌,定制相关宣传物资,大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涵江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涵江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对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低于500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最高可奖30万元。
三是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印发《涵江区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推动合格证信息化管理,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严格质量安全控制,落实种植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通过每天线上巡查、集中培训、“一对一指导”、现场检查、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等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和销售台账,及时完整规范上传追溯信息,“应录尽录”,实现对农产品安全生产各环节溯源监管的无缝对接。 (略) 级追溯平台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有93家(含1家屠宰企业),2020年以来,累计线上巡查*家次,发送问题处置信息464条,主体赋码准出产品*批次,每家种养殖生产主体年平均赋码出证达20批次以上。同时我区将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申报、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等挂钩,充分调动了农业生产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推进产销衔接。制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 (略) 场准入衔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 (略) 、 (略) 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 (略) 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九)质量安全水平
我区近三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行为。 (略) 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的2021年-2023年第二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我区的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并且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符合考评要求。
(十)群众满意度
深入开展餐桌污染治理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群众需求和关注,对重点品种、重点产品和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了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十一)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涵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写入区政府工作报告。印发《涵江区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涵江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等文件,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不定期通过专题调研或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
印发《涵江区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持续完善监管名录,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施行合格证开具情况月调度上报制度,每月统计上报合格证开具主体数量、开具张数、 (略) 农产品数量,做到真实开具、有效使用。2020年以来,合格证开具散户主体全区共建档139家,印刷发放了达标承诺合格证8900份,已开具合格证散户139家,共开具2276张,重量达1040吨。同时加强 (略) 场监管部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工作,保证农产品基地有效出证, (略) 场积极收证。
(十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每个乡镇配备2名网格监管员,179个涉农村居均配备1名村级协管员,协助开展日常巡查、产品速测等各项工作,对辖区主体开展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并公开公示监管信息,在各乡镇公示辖区网格化管理图,并且为所有乡镇级网格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制作发放样式统一的工作证,在各农产品生产基地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等监管信息。
(十四)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
建立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地点位于新涵大街商务大楼7楼,实验室面积316.35平方米,检测设备65台,总投资达280余万元,于2022年1月通过了CMA和CATL双认证,实验室配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4人,大大提升了检测能力,10个乡镇农产品检测站均完成了标准化建设,配备各类试验仪器,实现酶抑制法和胶体金法检测同步进行。目前全区检测体系健全完善,运行良好,能有效支撑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十五)乡镇开 (略) 前速测把关情况
全区10个乡镇已全部配齐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设备,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严格落实“用什么 检什么”的要求,规范出具速测结果。2023年在豇豆农残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区共摸底豇豆种植户12家,截至7月份,全区完成豇豆胶体金快检355批次,每家在生产期内至少速测1次以上,实现对豇豆种植户的全覆盖监测。
(十六)创建宣传引导情况
为进一步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宣传氛围,我区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印制农安县创建相关宣传海报,在农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张贴宣传,在萩芦镇及白沙镇等显要路段设置9米*4米的大型创建宣传海报两幅,发放创建引导短信50万余条,引导全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共同参与创建。结合日常下乡与全区农业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宣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源头监管和生产过程控制难度大。我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全区农业依然以小农生产为主,涉及面很广,但生产规模偏小,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方面的投入积极性不高,安全监管水平也不高,存在一定隐患。企业从业者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清,科学种养殖的能力不高,存在“抢现”的小农意识,实施标准化生产意识欠缺。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在接受监测、执法时往往会出现抵触情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目前 (略) 场产品赋码处于可有可无,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 (略) 场监督环节,真正实施起来进度缓慢,极大地影响了实施赋码主体的积极性。同时,生产经营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对追溯工作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信息较难。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齐抓共管氛围不够浓厚。 (略) 区上面热,镇村下头冷的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面不够广。很多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了解,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知之甚少,对农产品质量的忧虑感自然形成。
(四)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建设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干部变动频繁,整体监管能力不足,工作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适应当前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引导农户绿色生产理念,持续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药兽药使用等技术规程,全面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覆盖面。做好产地环境监测工作,保障农产品的源头安全。大力鼓励扶持有资金实力、技术资源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规模种植,引导扶持生产企业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完善监管设施,目前我区各乡镇已完成胶体金快检仪器的配备,下一步将指导乡镇开展胶体金快检工作,并按序时进度完成年550批次农残速测任务。二是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对乡镇监管人员及村级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产品检测,督导巡查,以及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和规范,检查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和生产档案记录等监管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开展农产品专项治理行动。积极配合部、省、市各级部门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在上级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区级抽检对全区农产品进行全覆盖监测,做到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重点品种全覆盖,确保监测既有针对性又有普适性。严格落实监管执法,深入开展豇豆专项及“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治理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坚持边治理边总结,探索建立治理长效机制。
(四)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及合格证并行制度。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在种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常态化、规范化开证亮证,亮证率提高5%以上。把生产主体“一品一码”及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与项目资金扶持、品牌认定、参加展会、信用评定等挂钩,对不履行追溯相关要求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五)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一要继续强化生产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结合日常下乡及培训对生产主体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材料,进一步督促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放心农资下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质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
五、自查评价结论
自创建以来,涵江区认真贯彻落 (略) 、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到位,农产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自评分为99.5分,无被否决情形,全区整体创建水平达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要求。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支持、鼓励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594-*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自评表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