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27号)、《 (略) 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开选择一家评估机构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项目:
(1)本次 (略) 孔玉乡巴郎沟(俄日村)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略) 进行比价方式委托评估,被邀请的单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00时至2023年10月24日下午15:00时,过期不予受理。2023年10月25日下午3:00在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办公室公开比价。
(2)本次 (略) 比价方式进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比价文件。
(3) (略) 孔玉乡巴郎沟(俄日村)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万*仟元整。
(4)愿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向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加盖印章的比价材料。最少报名机构达到3家或3家以上,如果达不到3家将重新比价。
(5)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告知其不再参与比价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参比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再退回。
(6)比价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