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项目名称: | 鹤 (略) 年产2万吨新型涂料和4万吨合成树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鹤山区姬家山乡鹤林路18号 | ||
建设单位: | 鹤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郑州大学环境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投资10000万元 ,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建设年产2万吨新型涂料(1.5万吨/年高固含涂料、0.5万吨/年辐射固化涂料)和4万吨合成树脂生产线,同时建设一台300万大卡和一台150万大卡的天然气导热油炉进行工艺加热。主要生产工艺:分散、研磨、配料、混合、酯化、升温、聚合、冷却、对稀、稀释、过滤、脱水、包装等,主要生产设备:混合釜、冷凝器、聚合釜等。本项 (略) 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1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聚酯树脂工艺废水、酚醛树脂工艺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废水工艺流程为酚醛树脂工艺废水经过“延时缩合+中和”预处理后和聚酯树脂工艺废水统一进入调节池1混合,经过“铁碳微电解”处理后和在建工程地面冲洗水进入调节池2混合后进入 “Feton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再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进入调节池3混合后进入“UASB反应器+A/O池+二沉池”污水处理系统,二沉池出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由厂区总排口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最终送至宝山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投料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炼油和石油化工”及“涂料制造”A级企业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本项目反应废气、过滤废气、罐装废气、罐区废气、危险废物间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等全厂有机废气污染物经冷凝+水洗(含除雾)+RTO”装置处理,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尾气中非*烷总烃、酚类、*烯酸*酯、苯*烯、*醛、氨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 标准,二*苯排放浓度可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炼油和石油化工”及“涂料制造”A级企业要求。本项目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后,废气中烟尘浓度≤5mg/m3,SO2浓度≤10mg/m3,NOx排放浓度≤30mg/m3,由1根8m高烟囱(DA003)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 (3)噪声 本工程高噪声设备有齿轮泵、隔膜泵、磨砂机、分散机、冷却塔、鼓风机、引风机,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值在80~90dB(A)之间。针对不同噪声类型,经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加设消声器及隔声罩等措施后,噪声声源值均有较大程度降低,对周围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过滤滤渣及废滤袋、除尘器粉尘、废导热油、污泥、废包装桶/袋、废脱硫剂等,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工程产生的滤渣及废过滤袋、化学品废包装袋、破损包装桶、物化污泥、废导热油均属于危险固废,经厂内全密闭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处置措施可行。除尘器粉尘根据鉴定结果,如属于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送垃圾填埋场。生化污泥送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废脱硫剂外售综合利用。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