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 (略) 珍珠棉、EVA等包装材料及木托盘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珍珠棉、EVA等包装材料及木托盘生产项目
地点: (略) 巴南区界石镇石桂大道18号9幢
建设单位:重庆 (略)
建设内容: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厂房6000平方米,购置发泡机、数控贴合机、数控雕刻机等设备,年产珍珠棉 1500t、EVA 5500方、XPE 1000方。厂区内不设置厨房和倒班楼。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长鸿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