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索引号 | */2022-*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机构 | 双溪镇 |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和县委、县政府指示批示要求,紧紧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结合城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固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安委会发[2022]9号)文件要求,政党委、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认 (略) 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全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五十条措施,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重点以非煤矿山安全、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一)认真落实我省安全生产五十条措施
一是要查清各村和办站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常委会、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党委政府、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是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员工培训制度,按计划对新进人员、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
三是要查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村、各行业办站和单位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两个清单”,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问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是否健全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并落实举报奖励。各相关办站是否严守项目审批红线,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擅自降低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高危项目安全准入门槛。
四是要查清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各村、各行业办站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和矿山违法盗采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采取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或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监管执法队*监管力量不足、未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层层下放执法责任以及选择性执法和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
五是要查清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从严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以及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公共安全,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大中型综合体、学校、医院、、酒店及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新建改造工程违规转包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安监站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全县城乡所有自建 (略) 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人口集中区、移民集中安置点、学校、医院、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国土所牵头,文宣办、农业综合服务站、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管所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落实〕
3.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按照《城固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盯辖区10户烟花爆竹经营户销售、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和无证经营。〔镇安监站牵头,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击非法违规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私挖乱采、以采代探、以采代建、隐瞒工作面、变更设计掩盖偷采、关闭矿偷采等行为。突出严查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盯紧长期停产矿,严惩不顾安全超能力生产、采掘接续失调、盗采资源等行为,压实监管部门责任。〔双溪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安监站、公用事业服务站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派出所、文宣办、安监站、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村落实〕
6.旅游安全排查整治。认真开展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大型娱乐游乐设施、水上游乐项目、 (略) 滑坡、安全提示、安全防护,特别是山洪泥石流、易滑坡山体等进行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演出活动安全管理,做好景区防疫工作。〔文宣办牵头,派出所、公用事业服务站、安监站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村落实〕
7.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专项整治。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应对处置。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安监站、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宣办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落实〕
(三)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
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企业“第一责任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1.非煤矿山重点查处非法盗采、越界越层开采、未采取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工艺,工作边坡角大于设计工作边坡角,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安监站牵头,国土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村落实〕
2.危险化学品重点查10户烟花爆竹经营户销售、存储等安全风险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村落实〕
3.道路交通重点查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务工包车、工程施工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吊车等)违法违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百吨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桔园交警中队、双溪派出所、公用事业服务站、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落实〕
4.消防重点查处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源火源失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略) 敷设不符合规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群租房、“九小场所”以及“多合一”场所、租赁村(居)民自建房生产经营、农村房屋的消防隐患等突出问题。〔安监站牵头,公用事业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派出所、文宣办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落实〕
5.建设工程重点查处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土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落实〕
6.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校园、电力、民爆、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要根据梳理出的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本办站职能积极自主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所、文宣办、安监站、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站等行业办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落实〕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按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的要求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广泛动员部署(8月5日前)。各村、各相关办站要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二)深入排查整治(8月5日至8月底)。坚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集中攻坚(9月上旬至10月上旬)。要通过现场会、督导暗访、“开小灶”、蹲点指导、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总结改进(10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动员部署、五十条措施落实、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风险管控、集中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行业办站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突出抓早抓小,强化事前监管和事前问责,加大监管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与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体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逐级夯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夯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实施闭环管理。要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员工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作业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村、各行业办站要协调联动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现场监控,严字当头“打非治违”。要把集中执法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全过程,强化行政处罚,提升执法效能。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既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又要做到高危企业执法全覆盖。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办站要向镇安委会报告并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上级部门协调解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四)强化督查督导。镇安委会将持续对百日行动开展不定期督查督导,并将督查督导情况纳入对村、行业办站安全生产平时考核和重点任务考核打分内容。镇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也要组织督导督查组,由镇级领导带队、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参加,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四不两直方式,定期深入村、行业领域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重要时段节点加密频次)。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除及时向相关村、单位进行交办外,还要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通报镇安委办挂牌督办。
????(五)严格问责问效。对于督导暗访中发现的百日行动工作开展不力、违法行为多发、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同一类问题反复发生等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办站,镇安委会将组织工作组蹲点督战,出谋划策,指导服务。同时要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对有关村、行业办站和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问效,问题严重的,移交组织、纪检部门依法依纪调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因工作落实不力引发事故的,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