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 (略) 区浦锦街道河道水系沟通工程设计 (略) 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 (略)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针对上 (略) (略) 、 (略) (略) (略) 谈判,其他单位报名无效。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 (略) 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 (略)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 (略) 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4).根据《 (略) 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的通知(财库〔 * 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区浦锦街道河道水系沟通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SHXM-00- *** ( (略) 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921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 属河段位于浦锦街道内,涉及河道包括浦锦 (略) 、老中心河以及浦星西河。目前,现状河道水系存在三个未沟通节点:节点一位于浦锦 (略) 与 (略) ,该节点现状为江梅路,路下无任何用于沟通浦锦 (略) 的工程措施;节 (略) 河与 (略) 的东侧,该节点存在一段尚未新开的河道,现状为实地;节点三位于浦 (略) (略) ,改节点与节点二想死。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沟通浦锦 (略) 、老中心河、浦星西河水系,通过新建桥梁(节点一)、开通河道(节点二、三)、新建护岸、绿化及防汛通道等工程措施,恢复本工 (略) 属区域防汛除涝能力,从而改善水质、提升河道景观等。设计周期:40日历天预算资金:33.54万元;投标上限价格:33.54万元。
5、交付地址: (略) 区
6、交付日期:4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 *** (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 *** ;)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 | (略) 区浦星公路800号 | 地址: | (略) 区莘松路380号9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郁晓聪 | 联系人: | 张苗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