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3日我局共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7月7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6-*
通讯地址:泸定县田坝新城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
1 | 海螺沟 (略) (甘孜州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泸定县燕子沟镇 | 甘孜州 (略) | (略) (略) | 2023年7月4日 | 详见附件1 |
2 | 海螺沟磨西镇和燕子沟镇场镇道路恢复重建项目 | 泸定县磨西镇、燕子沟镇 | 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物业管理中心 | (略) (略) | 2023年7月4日 | 详见附件2 |
3 | G662(原S21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境) | 泸定县 | 甘孜州交通和城乡 (略) | (略) 交通勘 (略) | 2023年7月4日 | 详见附件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1:海螺沟 (略) (甘孜州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公示本.pdf附件3:G662(原S21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境)-公示本.pdf附件2:海螺沟磨西镇和燕子沟镇场镇道路恢复重建项目-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