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年屠宰20万头生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规定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 (略) 年屠宰20万头生猪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屠宰20万头生猪项目
概要:项 (略) 长山镇沟盈村,占地面积10600平方米(15.9亩),总建筑面积10850平方米,新建屠宰车间、待宰圈、加工车间、化验室、宿舍、办公楼及其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新型软滚刨毛机、电动劈半锯、液氨螺杆制冷机、刮肠子机、粉碎机、污水处理设备等主要设备42台(套),达到年屠宰生猪20万头规模。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略) 年屠宰20万头生猪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山镇沟盈村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7xxxx1238
3、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 (略)
地址: (略) 张店区博士楼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32xxxx9829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您可以通过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本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 (略) 年屠宰20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