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0038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清河门去新立街65-2-141号
中标(成交)金额:498,500(元)
评审总得分:8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C*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办公楼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室外停车场面积5200平方米。保洁服务、水电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绿化养护等。
服务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及要求 一、建立消防监控室值守制度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分班编组值守,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 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值班人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等 二、消防安全巡检制度 微型消防站站长应该经常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应检查下列内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应急照明是否完整好用,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查、测试、维护、保养。 严禁工作期间对安全通道上锁,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 四、完善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消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或报警信息后,消防值班人员迅速到报警地点进行火情确认,如误报,应做好误报记录;如确认火情,应在前期可控范围内对火情进行处理,使用灭火器及消火栓进行初期灭火;如火势较大,应报告控制室值守人员启动相应范围内的灭火系统,启动应急疏散流程由疏散人员将单位内人员进行疏散,并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起火位置、火势情况、现场楼层情况、起火原因,并派专人迎接等待119消防人员,并通知上级领导部门。灭火后做好善后收尾工作,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排查,做好工作记录。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一、设备设施服务标准 维修驻守人员包括水工、电工两个工种,消防设备按照国家标准签订维保单位进行维修维护及检测,其他工种采用外雇或维管的方式进行处理。、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身体健康,60岁以下,无不良嗜好,工作期间禁止饮酒,高空作业或电路维修等危险工作需要两人到达现场处理,防止意外发生,按照标准上意外保险等 二、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 门窗、玻璃内侧每天擦拭。卫生间每个蹲位摆放一个纸篓、纸巾。卫生间每周一次整体消毒、每天喷洒空气清新剂。每日小便池投放香球等 三、检查及监督管理标准 设立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和投诉电话。重要维护项目需要制定工作记录。每日至少6次巡视单位楼门、共用通道及门窗、玻璃等其它共用设施。消防防火门及各种门、窗口玻璃,应无损坏、破碎、裂纹等情况,结构、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良好,开关无异常响声,功能完好。应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能力范围内及时处理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静、曲守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本级
地址: (略) 清河门区新区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钟月
电 话:041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