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建立瓶装液化气配送信息管理系统的询价函
(略) 液化气行业发展需要及省住建厅要求,现 (略) 瓶装液化气管理系统进行公开询价,望有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予以复函。
一、项目名称
(略)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信息系统
二、服务内容
根据省住建厅《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要求, (略)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信息系统,市区现有液化气企业6家,服务内容涵盖此6家企业,系统建设标准及内容以手册为主。
三、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 (略) 授权)。
2、在吉 (略) 建设优秀案例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相关要求
1、报价须是最终成交价,暂不接受多方案的报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机构提交《报价函》时,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技术服务机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我中心技术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服务机构作为成交方。
六、复函时间
2024年7月30日8:30至2024年8月2日17:00
七、复函方式
参加询价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在复函截止时间前将复 (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或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 超 电 话:0434-*
邮 箱:*@*63.com
地址: (略) 铁西区建设大厦3楼, (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