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信义镇李花村村民委员会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恢复案件司法鉴定项目已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于2024年12月17日 (略) (略)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义镇李花村村民委员会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恢复案件司法鉴定
二、成交信息
根据信义镇李花村村民委员会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恢复案件司法鉴定的询价函,经询价小组一致同意,推荐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为预中标候选人。
三、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质疑及联系方式:
若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对询价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结果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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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