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黔东南州科技创新助力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科党通〔2022〕17号),现启动2024年定向支持“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科技支撑及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木材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二)木材精深加工节能降耗技术研发及应用;
(三)油茶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及应用;
(四)茶叶加工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五)百香果及其附属物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及应用;
(六)瑶浴产品开发及应用;
(七)大健康医药产品开发及应用;
(八)中药新品种引种种植、中药新品种开发及应用;
(九)药食同源产品开发及应用;
(十)蔬菜新品种选育及新品种引进高效栽培;
(十一)天然产物萃取产品开发及应用;
(十二)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十三)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二、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
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项目类别按照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分属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两类,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研发任务、体量、资金匹配能力确定申报类别和项目资助经费申请额度。
科技支撑和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元(含*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实施周期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算起,定向项目总资金不超过*元(含*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资质资格。申报单位仅限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境内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2.条件保障。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人才、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能为项目实施提供资助经费1倍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项目申请人原则上是本单位全职在职人员,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并长期从事科研活动,如确因项目实施需要,需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的,须与其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兼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需明确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工作时间、任务等,并扫描上传至黔东南州 (略) (以下简称“ (略) ”)。高校、 (略) 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与企业联合申报。
3.研发费用归集。企业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略) 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军工企业除外),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如实填报,并上 (略) 。
4.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扫 (略) 。
(二)申请人要求
1.年龄要求。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
2.能力水平。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长期从事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 (略) 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的科研人员,具备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严禁挂名申报。
3.限制申报。主持承担省、州科技计划项目( (略) 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存在过期未验收情况的,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
四、项目要求
(一)内容要求
申报时须按照支持方向准确选择项目领域。
1.科技支撑类。项目注重解决产业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以及对提升产业发展或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和影响。
2.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类。申报转化的科技成果须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取得或立项,且达到省内同类技术或产品领先水平,并首次在黔东南州转化产业化。支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成果转化:(1)拥有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 (略) 布图设计专有权,且权利人为企业,或权利人与申报企业签订技术成果转让、许可合同,无权属争议。不接受以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成果进行申报。(2)获得国家或省级(包括省外)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3)已验收的省级以上财政科技项目成果,须提供验收意见、项目名称、合同号;未按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协议期限(包括经批准延期)产生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4)与省内外高校、 (略) 所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引进技术成果。
(二)考核要求
项目申请人从以下方面自行选择设定考核指标,但考核指标必须包含与大湾 (略) (略) 1个。
1.技术指标:包括项目实施所应用的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2.经济效益。侧重考核“向科技要产能”情况,包括经济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税收等。
3.社会效益。包括国家安全保障价值、生态环境保护价值、人民生命健康和福祉价值、科学文化建设价值、解决就业等。
4.成果产出指标。包括技术状态变化、知识产权、推动产业技术发展、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等。
5.人才培养。包括人才引进、职称评定数量,培养人才团队情况等。
(三)择优支持
对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 (略) 所合作共同研发或引进转化科技成果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黔东南州 (略) (网址:http://**) (略) 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涉及秘密、军民融合等内容线下申报。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5日8:00至9月11日18:00, (略) 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8:00自动关闭。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获取申报身份
1.未注册账号个人, (略) 或贵州 (略) (黔东南州)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
2.在贵州 (略) (黔东南州)已注册过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核实、完善、更新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
3.每个企业第一个注册人员应为本企业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完善本企业信息及管理、审核本企业人员账号和申报项目。
(二)申报主体在线填报申请书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 (略) 提示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含签字页)、提交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其中申请书中项目参与人员签字页须下载打印并经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 (略) ,签字页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留存备查。涉密内 (略) 上申报。
(三)申报单位线上审核
申报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对项目负责人的申请资格负责,按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履行审查职责,及时在线完成项目申报审核和提交。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下载申请书单位盖章页,盖章后扫 (略) ,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在立项前如有负责人调离等重大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州科技局报告。
(四)归口管理部门线上推荐
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州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完成审核和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应说明理由。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作 (略) 。
(五)项目重新填报
申报截止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及推荐。
(六)形式审查
1.申报结束后,州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予受理, (略) 向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根据复审有关通知,项目负责人可在规 (略) 向州科技局提出复审申请并允许补正1次,补正后的材料仍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将不予受理。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出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3.形式审查未通过的项目,视为申请人未成功申报项目,不作为限项申报的情况。
4.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5.申报项目一经受理,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排名前3成员),不得降低或减少考核指标。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请经费不得超出指南中的最高资助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黔东南州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东南财教〔2022〕44号)等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技术和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成果转化项目,转化内容涉及科技伦理领域的,须有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的审查批准材料。
(三)如有违反本通知和指南中相关要求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作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计入科研失信记录数据库等处理。
(四)州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
(五)因此批次项目申报与州级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时间重叠,请各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书类别中注明“桥头堡专项—科技支撑或桥头堡专项—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两类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请务必标注清楚。
八、申报咨询
(一)综合咨询
科技支撑类项目咨询产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人:杨昌军、胡庆芳,联系电话:0855-*.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项目咨询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联系人:唐文华、姚鹏,联系电话:0855-*。
(二) (略) 技术咨询
贵阳 (略) ,联系人:龙珠,联系电话:0851-*。
附件:黔东南州 (略) 项目申报操作指引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