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建筑钢材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3 浏览次
本项目为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建筑钢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机械工业第 (略) 。根据项目需求,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建筑钢材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
2、项目批准文号:《湖北 (略) 关于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的批复》(鄂烟工[2023]61号)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74㎡。
三、主要采购内容包括:
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建筑单体所需的钢材材料组织供应、运输落地等相关工作内容。
四、工期要求:同工程施工工期,并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五、评审办法:合理低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合理报价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成交原则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
(2)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26号。
(3)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
八、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同类材料、同类项目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
4、近三年被列入招标人 (略) 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递交相应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一、项目名称: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建筑钢材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
2、项目批准文号:《湖北 (略) 关于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的批复》(鄂烟工[2023]61号)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74㎡。
三、主要采购内容包括:
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建筑单体所需的钢材材料组织供应、运输落地等相关工作内容。
四、工期要求:同工程施工工期,并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五、评审办法:合理低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合理报价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成交原则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
(2)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26号。
(3)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
八、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同类材料、同类项目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
4、近三年被列入招标人 (略) 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递交相应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