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验收
象山现代渔业养殖基地场地平基工程(一期)
发布时间:2024-12-0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现将象山现代渔业养殖基地场地平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向建设和验收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象山海峡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波 (略)
监测单位:宁波凯鑫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象山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