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开区2024年度绿化移植队*采购项目 JSZC-*-GXGC-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7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GXGC-G2024-0002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4年度绿化移植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万元(采购包1:400.*万元;采购包2: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元人民币(以财政预算评审金额的优惠率为采购项目预算,最终结算费用=(1-中标优惠率)*每批次移植苗木的预算评审金额)。苗木移植费用应包括苗木起挖、运输、栽植及养护管理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采购需求: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项目的苗木移植服务主要依据《 (略) 绿化条例》 (略) 苗木移植行政许可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苗木移植管理,提高移植苗木成活率,有效保护绿化成果,规范移植苗木的回用。具体如下:
(一)移植服务周期为1年,中标队*可以承担1年内的审批项目苗木移植任务、施工后绿化空地恢复、绿化应急任务等事项 ,并负责移植苗木复壮养护。苗木在中标单位苗圃的移植复壮养护暂养期限自苗木移植之日起为2年。
(二)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确定移植范围的苗木进行移植养护,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共计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具)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证明资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证明资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四、服务人员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
2024-07-1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北京时间10:00 )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曹鹏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泉山区科技创业园B座350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2024年07月03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7月03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f6f4-4471-bc0d-49b87f3718b0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 (略) 9号
联系人:佟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国信国采(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泉山区科技创业园B座350室
联系人:曹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鹏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