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 | 文号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18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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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 (略) 辖区天瑞巷老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卫沙建交函〔2024〕3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16日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 (略) 辖区天瑞巷老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辖区天瑞巷老 (略) 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17-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文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给水管道1175米、排水管道2040米、供暖管道1590米, (略) 政消火栓4套、塑料检查井57套,砌护给水阀门井15座、混凝土排水检查井88座、雨水口40座、供暖阀门井20座,拆除并硬 (略) 面4384平方米,铺设面包砖627平方米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 (略) 辖区天瑞巷老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51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抓紧落实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