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本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1日10:00时起至2022年10月16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广东红棉乐器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
起拍价:10.*元;保证金:2.*元;增价幅度:*元。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一)作为竞买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3)竞买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17时止接受咨询, (略) 联系。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对此次竞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 (略) 联系。
七、竞价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成交款。买受人应与转让方在竞价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竞价余款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方。
同时,买受人需另行支 (略) (略) 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系统成交价(人民币)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不超过*元的部分(含*) |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1% | 单笔标的技术服务费上限*元 |
超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 |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05% | |
1亿元以上的部分 |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01% |
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能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资产处置方、转让方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资产,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九、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十、本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资产处置方、转让方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转让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一、标的企业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名??? 称 | 广东 (略)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高新技术开发 (略) 2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大河 | 成立时间 | 2010-12-09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币??? 种 | 人民币 | ||||
经济性质 | (略) ( (略) 、国有控股) | 所属行业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7Y | 经营规模 | 大 □??? 中□???小√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吉它、提琴、乐器、工艺美术品、玩具、家具、箱包、乐器弦线;场地租赁;批发和零售:音响及乐器配件、服装服饰、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装饰品、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化妆品、照相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包装材料、文体用品;乐器演奏培训;乐器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少于50人 | (略) | ?是□? ?????否√ |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 比例 | ||||||
1.?广州国有 (略) | 80.00% | ||||||
2.?广东 (略) 自然人69人 | 10.00% | ||||||
3.??广州越秀基美文化创业投资资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 | ||||||
4.? (略) (略) | 3.00% | ||||||
5.? (略) (略) | ? ? ? 1.50% | ||||||
6.??广州 (略) | ? ? ? 1.20% | ||||||
7.?广州 (略) | ? ? ? 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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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越秀基美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天河 (略) 5号6301房自编A、E单元(仅限办公用途) | |||||||||
法定代表人 | 广州越秀产业 (略) | 注册资本 | *万 | 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所属行业 | (略) 场服务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5 | 经营规模 | 大 □?? 中□??小√ | |||||||
持有产(股) 权比例 | 4.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0% | |||||||
联系人 | 朱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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