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管理科)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 邮编:* 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烟台爱康国宾慈铭 (略) 莱山门诊部项目 | 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2号楼 | 烟台爱康国宾慈铭 (略) 莱山门诊部 | (略) 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 | 项目总投资99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筑面积 4498.74m 2 ,内部划分为检验室、候检区、检查室、办公室、卫生间等,不设床位。日均接待顾客 200 名,其中体检 150 人,门诊50 人。 |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环保执行情况: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医疗污水处理设备臭氧消毒后,满足《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表 2 四级标准要求及《污水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343-2010)B 等级标准的要求,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由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顾客的嘈杂声和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吸声、隔音后,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主要为废一次性注射器、采血器、消毒棉签等门诊和体检医疗废品,产生量为 4.5t/a,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处, (略)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集尘及脱硫脱硝废渣,除尘器集尘主要成分是煤灰,产生量约为60t/a,脱硫脱硝废渣主要成分是硫酸镁,产生量约为422.08 t/a,均作为筑路材料外售综合利用。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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