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2017〕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武汉南瑞祥环保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绿色分拣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再生资源绿色分拣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武 (略)
建设地点: (略)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道12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1日-2024年8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著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