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汉寿县沧港镇小凡洲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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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汉寿县沧港镇小凡洲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建投 (略) |
建设地点 | 汉寿县沧港镇小凡洲村临采区的堤垸外,东经111.*°、北纬28.*° |
环评单位 | 湖南省交通规 (略) |
项目概况 | 拟建设3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水工构筑物前沿从上游往下游依次布置1个2000吨级散货装船泊位和2个2000吨级散货卸船泊位,泊位总长度443m。装船泊位采用固定装船皮带机移船作业方式,卸船泊位通过设置靠船桩簇满足自卸砂船的系靠泊要求。上游出口泊位浮趸尺寸为20×15×2m,下游两个进口泊位浮趸尺寸均为12×18×2m,浮趸通过钢引桥与后方连接,物料水平转运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本项目装卸货种主要为企业生产进口的鹅卵石及产出的机制砂产品,预计吞吐量2025年为*吨,其中进口鹅卵石约*吨(毛料),出口机制砂*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水工建筑物,特别是桩基、墩台结构施工。目前项目已动土建设,已经建成的工程占总项目工程比重约80%。项目动工建设以来,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未收到附近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的投诉。 2.地表水: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到港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集散中心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船上收集储存,交由汉寿县布设的船舶污染物接收点接收转运处理,禁止向水域直接排放;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经浮趸上设置的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水泵抽送,依托后方*域机制砂厂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机制砂项目。装卸喷淋废水进入物料,不外排。 3.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来往船舶、码头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以及装卸、输送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主要环保措施:皮带机廊道采用全封闭式;转运站各转载点采取密闭措施,通过水雾除尘措施抑尘。集料斗外侧设置挡料板等防撒料装置。 3、声: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船舶噪声和集散中心机械作业噪声等。应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运营管理,皮带机廊道两侧65m范围内应设置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并对西侧距皮带机廊道最近距离80m处居民点开展跟踪监测,并预留环保措施费用,一旦出现噪声超标,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集散中心生活垃圾、设备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及船舶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废依托机制砂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船舶垃圾交由汉寿县布设的船舶污染物接收点接收处理。 5、生态:区域内*生植物、*生动物均为常见种,不涉及需要保护的珍稀古树,工程建设不会对珍稀野生保护动物、植物资源产生不利影响。工程所在江段现状为航道,工程运营后,码头水工结构对水生生物的分布区域和活动空间影响不大。 6、风险: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船舶溢油事故,防治措施:加强码头和船舶进出港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码头巡护检查制度,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制定应急预案,并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减少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危害。事故发生后立即采用堵漏胶带封堵船舶泄漏口,并用围油栏等将泄漏至水体表面的石油类围住,防止扩散,同时使用吸油毡,对泄漏油品进行清理;并通知主管部门及下游取水口,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