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阳县2023年渠马镇等2个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3〕34号文批准建设,建 (略) 级财政资金(含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实施高标准农田7512.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其中:
一标段:高阳镇光明村,实施规模2371.1亩;
二标段:渠马镇白银村、惠龙村,实施规模3842亩;
三标段:渠马镇白岭村,实施规模1299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021.4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及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2 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中标范围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的运营,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最晚完工时间为2024年4月底),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运营期:各标段均为10年(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最晚2024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运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重咨 (略) |
地址: | (略) 云阳县迎宾大道698号 | 地址: | (略) 云阳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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