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纪委谈话室设备建设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7-1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更改为: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2)原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更改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更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略) |
2 | 项目编号 | *-Z |
3 | 项目名称 | 纪委谈话室设备建设 |
4 | 项目属性 | ?工程 ■货物 ?服务 |
5 | 资金来源 | 政府采购资金 |
6 | 中小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7 | 监狱企业 | 不专门面向 |
8 | 实物样品 | 不提交 |
9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0 | 磋商有效期 |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11 | 响应文件 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盘) |
1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公告 |
13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 (略) 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及方法”要求 |
15 | 成交供应商 的确定 | 成交采用下述的第 1 种规定执行 1、 采购人确定; 2、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
16 | 成交后分包 | 不允许 |
17 | 公告媒体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指明公告媒体。 |
(4)原第四章评审标准及办法 二、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表更该如下: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主体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含: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关联关系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3 | 前期服务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4 | 信用信息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供应商报名 (略) 页查询截图) |
5 | 特定资格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
(5)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6)原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4-07-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无
2、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8号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715-*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