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热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铁岭镇热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 (略) 铁岭镇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8424m2,总建筑面积2670m2,用地性质为供热用地。锅炉房已建成,建筑面积1230m2,内置1台14MW及1台29MW的燃煤热水锅炉,燃料为外购的鸡西煤矿的烟煤,配置1套补水系统、1套上煤系统、1套出渣系统、2套低压脉冲袋式除尘系统、1个氨水储罐、1套氨水脱硫装置,2套低氮燃烧+SNCR法脱硫装置,1根50m高的烟囱。办公室已建成,建筑面积200m2。上煤室、出渣室及杂物室已建成,每个建筑面积80m2。建设氨水储罐围堰及事故池;建设1个危废贮存库用于存放废机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铁岭 (略) (略) 及行政机关等,供热面积50.*m2。。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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