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城投中庚香江枫景商铺及菜场运营项目
1.2项目地点: (略) 亭湖区先锋街道盐兴路北侧、明珠路东侧、先锋学府南侧。
1.3招租内容:城投中庚香江枫景20#(一~三层)、21#(一、二层)、22#(一、二层)及菜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8834㎡( (略) 场面积约1785㎡),规划用途为商业,主 (略) 场、商铺和配套用房(卫生间、配电房和生活泵房等),投标 (略) 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明 (略) 场建设规范标准的通知》对城投中庚香江枫景商铺及菜场自行投资建设、运营或分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租金底价:本项目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70万元/年,招标人不接受低于此底价的投标报价。
注:该价格为招标人净得价,所涉及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卫生、综治、人员工资、设备设施维护、后期装潢、设备设施改造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6租赁期:五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注:租赁期间中标人不得提出解约,否则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承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正在进行的商业综合管理(或经营)业绩。
2.3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4 投标人有限 (略) 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5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承租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2月9日下午17:30 时前,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 (略) 秉诚 (略) (联系人:林工,电话:*微信同号)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或投标自然人账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 (略) 亭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城西村村民委员会,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越河支行,账号:*0。
4.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银行有效票据扫描件(网汇可为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组成中,与投标文件一并装订成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注:开标时招标人将核验投标保证金【即:银行有效票据扫描件(网汇可为复印件)】,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无法确认的,则投标文件无效。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并保证在开标过程中随时出示,由招标人或委托公证处核验。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 (略) 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略) 亭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城西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亭湖区先锋街道黄海西路159号;
联 系 人:束主任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秉诚 (略) ;
地址: (略) 亭湖区盐马路41号元亨公寓三楼。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