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4-#
通信地址: (略) (略) 137号
邮编:225200?
项目代码:2311-#-04-01-#
(略) (略)
(略) 江苏扬州江都龙源
郭村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
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江苏扬州江都龙源郭村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江苏扬州江都龙源郭村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内容为:
(1)麾村~龙源郭村光伏11 (略) 工程
新建11 (略) 路径长度约4.9km,其中新建110kV双设单 (略) 路径长度约4.55km,110kV双 (略) 路径长度约0.35km,自110kV龙源光伏升压站南侧新建T1塔至110kV麾村变。
(2)扬州麾村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110kV麾村变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本期在预留间隔内扩建1回110kV电缆出线间隔(龙源光伏1回)。
(注:本项目子工程(2)扬州麾村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本期仅在站内进行间隔扩建,不在站外设临时占地,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变电站不新增废水量、固废量,运行期无废气产生。因此本期仅对110kV麾村变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声环境进行影响评价,不再对施工期的生态环境、运行期的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固废等影响进行评价。)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该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 (略) 域的总体规划。
(二)工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略) 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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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