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花海片区1号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已由 (略) 市 (略) 以彭发改立项【2015】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葛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略) 市统筹办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市葛仙山镇人民政府。 (略) 条件, (略) 。
1.2本招标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由 (略) 市 (略)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立项【2015】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略) 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注: (略) 则代理机构填"/"。
2. (略)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略) 市葛仙山镇乐江村9组。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80米,宽9m;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照明工程及电力通信工程。
2.3招标控制价:220.6027万元。
2.4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略) (略) 示范围的施工。
2.6质量标准: (略)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略) 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 (略) 政 (略) 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 (略) 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 (略) 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 (略) 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市 (略) 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略) 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略) 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市政公用专业 *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绿化工程除外)
3.1.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只允许选择一个标段中标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略) 选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 (略) 时间,下同),登录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网址:http:/ *** ),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可以通过电子标书编制系统或电子标书查看工具软件打开。(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 *** ), (略) 文件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0时30分,地点: (略) 市公共资 (略)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 (略) 银支付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 (略) (略) 光盘提交中的一种方式。 (略) 上递交的,以网上递交为准,现场不再接受光盘递交;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 (略) 光盘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必须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 (略) 、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市葛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市葛仙山镇 地 址: (略) W3-1123
联 系 人: 韩老师 联 系 人: 符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注:
(1)如未划分标段,“____标段”填写为“__/__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2)“ (略) 范围” (略) 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3)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 (略) 控制价。
(4)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5)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 (略) 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略) 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限定在3年之内;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其中至少1个为 (略) 省内业绩。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 (略) 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7)《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略) 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略) 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 (略) 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故意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售文件,特别是发售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