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贺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20: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衡 (略) (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丽景街街 (略) 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衡 (略) (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丽景街街 (略) 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佳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 (略) 5号政务大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佳龙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丽景街街 (略) 531号办公楼32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臻 * |
项目概况
贺兰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PC-C-2024-004
项目名称:贺兰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贺兰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 其他房地产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00元/年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元/年 |
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总体情况,再行决定下一年度续签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3)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q.com进行登记或至宁夏衡 (略) 现场登记,本公司将会给登记的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衡 (略) (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丽景街街 (略) 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衡 (略) (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丽景街街 (略) 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 (略)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贺 (略) 5号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胡佳龙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衡 (略)
地 址: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丽景街街 (略) 531号办公楼321室
联系方式:梁臻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佳龙
电 话: 0951-*